我們的信仰

(a) 聖經
我們相信新舊約聖經的原文是神的默示,是受聖靈管理的人寫成的,因此完全準確無誤。我們相信聖經是神向人顯明祂旨意的最高啟示,也是我們生活的唯一準則。

(b) 真神
我們相信只有一位神,衪是宇宙的創造者,祂以三個位格啟示自己,就是父、子、聖靈,各有同等的權柄和榮耀,各有不同的職份,互相配合,完成偉大的救贖工作。

(c) 聖靈
我們相信聖靈是神三位一體之屬性的一位,具有獨特的個性和神的所有屬性。祂與父、子同等,並有同樣的本性。祂使不信的人為罪、為公義、為審判自責。祂在信徒中的工作就是領他們受浸歸入基督,使他們受印記、與他們同住,充滿他們,指引及教導他們行公義的道路。我們相信聖靈在舊約中的工作是有別於新約的。因此,聖靈在基督的身體所作的是一嶄新而獨特的工作。我們相信:當人悔改歸主,聖靈便會賦予他們恩賜,但這與「恩典的第二工」(認為人得救後必須有靈浸之經歷)以及靈恩派所強調的醫治及說方言是截然不同的(近代的靈恩運動認為一個人必須懂得說方言,才可證明他已受聖靈洗禮)。

(d) 主耶穌基督
我們相信主耶穌基督是聖靈感孕,由童貞女馬利亞所生。祂是真神差遣而來的真神,是「神道成肉身顯現」。祂的一生聖潔無過,祂以死為我們付上贖罪的代價。祂不是以殉道者的身份而死,而是甘願代替罪人受死。祂第三天從死裡復活,然後帶著肉身升到天上。在大災難和千禧年之前,祂會帶著肉身隨時再來,使祂的聖民被提到天上,並要登上大衛的寶座,建立祂的國度。

(e) 人
我們相信聖經所說:人是由神直接創造的,並非從任何一種先有的生命形態演變而來。原是純潔無罪的人,由於一次自甘犯罪,致使所有人在本質和行為上也成為罪人,與律法所要求的聖潔完全隔絕,甚至偏向罪惡。故人在公義之定罪下,歸入永遠的滅亡,這是無可推諉的。

(f) 救恩
我們相信聖經的教導,罪人得救是神的旨意,也是完全的恩典,是藉著神的兒子作中保的,完全不是靠行為,乃是基於悔改及信靠主耶穌基督而成就的。罪人要得拯救,就必須重生信靠基督,靠聖靈得以重生,接受新的生命。相信福音的人也從基督得著稱義的大恩,就是罪得赦免。並且因著救主寶血的潔淨,被稱為義。用信心接 受耶穌基督的信徒得以全然稱義,並得著永恆的救恩。

(g) 教會
我們相信聖經所說,耶穌基督的教會是在五旬節被建立的,並且必須從兩方面理解:一是地方教會;二是「基督身體的教會」。地方教會由受浸之信徒所組成,以信約及主內團契所連結,一同遵行基督的律例,受祂的律法管理,以及使用主的話語中應許的恩典和權利。聖經所述的教會職事有二:一是牧師,有時稱作監督或長老;二是執事。他們的資格、要求和職責在提摩太前後書及提多書都有闡釋。「基督身體的教會」,是指由所有真實信靠基督的人組成,不論他們在天國或地上有甚麼樣的地位。

(h) 浸禮和聖餐
聖經告訴我們,浸禮乃是奉父、聖子、聖靈的名把信徒浸入水裡之禮儀,是一個莊嚴而美麗的印記,表明他與救主同死、同葬、同復活;他向罪死了,卻因主得著復活的新生命。基督徒必須接受浸禮,始能正式加入該地的教會成為會友,並享有地方教會的一切權利。我們相信領聖餐是我們紀念救主之死,直等到祂來。在領聖餐之前,我們必須小心省察自己。

(i) 永恆的國度
我們相信聖經的教導,所有義和不義的人都會復活。所有憑信心靠主名得勝為義的,要永遠享受神的同在;所有不信、不肯悔改或拒絕神救恩的人卻要永遠受刑罰。

(j) 基督徒的生活
我們相信聖經的教導,每一個信徒都靠著聖靈的幫助,活出基督的愛和聖潔,彰顯誠實、正直、寬恕、仁愛和各種屬靈的美德。我們更相信以上的特質是由真誠的謙卑和真正的熱心所引證的,使基督的名被更多人尊崇。

(k) 分別為聖的原則
我們相信聖經的教導,信徒該從世界和背道者中分別出來歸向神。這是基於神永恆的原則,要把真理和虛謊分別出來。神特別吩咐信徒要遠離不信的人及背道的弟兄。實踐這真理時,要心存敬虔、謙卑和憐憫,但也須有堅定的信念,創造適當的條件和氣氛,讓神的福音拯救失喪者。二十世紀的教會正推行合中運動,主張福音派和背棄真道的派別聯合起來推廣褔音工作。這種違反聖經原則和教導的行動,我們絕不同意。